2004年11月17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五版:中国风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男孩钻进客机起落舱责任难落实
受害者家属索20万遭拒
新晨

  前天,昆明机场有关负责人首次与在11月11日从飞机起落架舱坠下死亡的14岁少年束清的家属进行正面接触,束清的家属提出20余万元的赔偿要求,昆明机场方面认为赔偿额过高,双方最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。据了解,昆明机场方面将继续与束清的家属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。另悉,目前扒机少年梁攀龙正在医院接受观察,但何时出院尚不能确定。
  死者家属:赔偿多少不能单方面决定
  
据昆明机场方面有关负责人介绍,前日与束清的家属接触是自出事以来,双方首次面对面就此事进行协商。束清的家属认为,机场方面提出的本着人道主义精神,将会妥善处理死者抚恤金的说法不妥,这种说法仅表明昆明机场对死者家属的安慰,会不会补偿以及补偿多少,都只能由机场方面说了算。
  最后,束清的家属向昆明机场提出20余万元的经济赔偿,但遭到机场方面拒绝。
  昆明机场:不是赔偿是适当补助
  
机场方面表示,在前天的协商中,束清的家属过多强调了昆明机场方面的责任。而他们认为,机场方面是有一定的责任,但死者束清及其家属也有责任:家长有监管不力的责任;死者应承担私自进入警戒区的责任。因此,昆明机场认为本着人道主义精神,他们可以适当地为死者及其家属进行补助。
  机场方面表示将同死者家属继续进行协商。同时表示,必要时机场方面将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。
  律师说法:坠机事件三方都有责任
  昆明友元律师事务所谢明斌律师认为,少年扒机引发意外,多方应对此承担责任。他认为,扒机事件责任问题要从四方面进行分析,首先是扒机的当事人,他们的行为是不当的,但从法律上来说,两名扒机少年都是未成年人,只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,因此,尽管他们的行为不当,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法律上是免责的。其次,父母对孩子有监护的义务,少年扒机引发意外,监护人有一定的责任。第三,因为两名扒机少年是从救助中心跑出来的,因此,救助中心也应对此事承担一定的责任。最后,机场作为高危行业,实行的是封闭式管理,让孩子进入机场停机坪、进入飞机起降舱内,表明机场有管理上的失误和过错,应承担过错责任;依据《民法通则》的相关规定,即使机场能证明自己已尽到了管理责任、没有过错,但因其从事的行业属高危行业,基于1死1伤后果的产生,按照法律,机场方面也要承担部分责任。(新晨)
    
  事件回放
    11月11日9点10分,川航昆明至重庆3U8670次航班安抵重庆江北机场。当机场工作人员打开飞机起落架外舱时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:一个蜷缩成一团的十几岁男孩出现在眼前,浑身不停颤抖。而来自昆明的消息是,与他一起的另一男孩在昆明机场飞机起飞时坠下当场摔死。